全副武裝的警察昨日在疑犯焦哈爾入住醫院外駐守,慎防有人劫犯。當局派出特別查問小組,待焦哈爾甦醒後問話。當局並以公眾安全為由,決定問話前不向焦哈爾宣讀「米蘭達警告」,意味他無法像其他犯人般,有權保持緘默和聘請律師。
「米蘭達警告」是美國警方拘捕疑犯時的原則之一,即必須在盤問刑事案疑犯前,明白無誤地告知對方有權援引憲法第五修正案中,「不被強迫自證其罪的特權」一條,行使緘默權和要求律師協助的權利。香港人熟悉的「唔係事必要你講」亦源於此原則。 ■綜合外電消息/Politico網站/《華爾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