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馬」爆炸案後,美國政府搜集大量照片和影片,而調查人員翻查資料尋找蛛絲馬跡時,很可能只靠傳統的肉眼方式辨別,而非臉型辨識等新科技,原因是這類技術近年沒太大發展,無法辨別較模糊的影像或從單角度拍攝的臉部照片。
熟悉執法部門調查手法的人士稱,辨別疑犯的第一步,可能先從肉眼入手,從爆炸一刻倒後追查,用「眼力」找尋事前所有可疑活動。鑑證專家認為,臉型辨識技術在未來調查中會愈來愈重要,能協助比對攝錄機、影片中不完整影像,以及犯罪資料庫和護照上的大頭照,在調查疑犯的電腦及手機時,效用更顯著。 ■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