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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規定,地方單位和在軍隊、武警兼職的地方領導車輛不得使用軍車號牌。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解放軍各部隊28日上午在各駐地組織懸掛新式軍車號牌,至於之前使用的「2004式」軍車號牌則自4月30日廢止。總後軍交運輸部負責人表示,奔馳、寶馬等11種高檔豪華車輛或排氣量超過3.0升、價格超過45萬元人民幣的轎車,一律不得使用新式軍車號牌。
據悉,此次軍方點名11種豪車不得懸掛軍車號牌,分別是奔馳、寶馬、林肯、凱迪拉克、大眾輝騰、賓利、捷豹、保時捷、路虎、保時捷卡宴和奧迪Q7等越野車。排氣量超過3.0升、價格超過45萬元的轎車也不得懸掛軍車號牌。
堅決執行「四不發」
總後軍交運輸部負責人介紹,這次更換新式軍車號牌,不折不扣地執行「四不發」。高檔豪華車輛、私人車輛、超出軍委有關文件規定以及來源手續不全的車輛,不得使用軍車號牌;按照中央紀委有關文件規定,地方單位和在軍隊、武警兼職的地方領導車輛,也不得使用軍車號牌。
軍方希望這次「換牌行動」能夠成為轉變軍隊作風、展示軍隊形象的新起點。下一步,軍方將集中對豪華車輛懸掛號牌、軍車出入高消費場所、違規使用警燈警報器進行一次專項治理;開展軍隊領導幹部和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活動;換牌後城市警備和軍車監理部門要持續強化運行車輛檢查糾察,糾治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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