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顧一丹 廣州報道)廣州市擬出台未成年人保護規定,包括校車必須有衛星定位和視頻監控等行駛記錄儀,未滿十周歲兒童不得獨處,教師不得亂收費體罰,學校不得動員組織學生參加校外課業補習班、不得增加學生課業負擔、等,目前已經提交廣州市人大審議。這項規定被視為廣州市針對未成年人保護推出的系列「硬招」;增加學生課業負擔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