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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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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依法判決 遏止違法衝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4-30]     我要評論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黃毓民、陳偉業和陳志全等被控前年七一遊行後非法集結案,法庭昨裁定2人非法集結和召集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成。裁判官杜浩成在宣判時指,黃毓民和陳偉業當晚號召群眾改遊行往禮賓府,又帶領示威者意圖越過警方防線,是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法庭的判決向社會傳達出明確訊息:法庭不會姑息違法衝擊社會秩序的行為,而會嚴格依法辦事,追究相關人士刑責,示威者不要再以為違法行為是「零成本」。法庭判決不但體現出維護社會安寧的決心,而且對於正在策動「佔領中環」的人士也有警示作用,任何人都不能以言論自由為名,違法衝擊破壞社會秩序,否則必將承擔法律責任。

在前年七一遊行結束後,黃毓民、陳偉業等人率領一班示威者到禮賓府示威,途中多番衝擊警方防線,與警員發生嚴重肢體衝擊,及後示威者更分別佔據中環多條主要幹道,導致中環一帶交通癱瘓逾4個小時,車輛途人險象環生,最終警方在午夜採取清場行動,並拘捕231名示威者。黃毓民等示威者的行徑,罔顧法紀以及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員安危,肆意破壞香港社會秩序和安寧,受到社會輿論強烈譴責,而其違法的行徑也是人證物證俱在。法官在判辭中指出示威者在未經批准之下遊行至禮賓府已觸犯了《公安條例》,而堵塞馬路亦屬擾亂秩序的行為。法庭判處黃毓民、陳偉業罪成是依法辦事,彰顯了法治精神。

近年本港示威遊行的暴力衝擊行為愈演愈烈,由肢體推撞演變成故意襲擊特首與政府官員,衝擊警方防線、堵塞交通要道等違法行為更是屢見不鮮。參與者雖屬少數,但已對本港社會治安構成威脅。法庭過去往往「從輕發落」,導致暴力衝擊成本極低,也令到違法人士愈發有恃無恐。這次法庭在判決中「執正來做」,表達了法庭不會再姑息違法行為的立場和態度,而判決對未來法庭的判罰量刑也有參考作用,警示將來「佔領中環」的參加者,都要為違法行徑承擔法律後果,有助遏止暴力歪風。

港人一直奉行理性、持平、溫和表達意見的方式,而對法治的尊重和維護更是本港社會的核心價值。然而,黃毓民和陳偉業卻對法官肆意攻擊,陳偉業在作供時竟指責法庭有政治任務;黃毓民在法庭宣判後,更呼籲公眾要在議會、街頭抗爭,在法院內要進行「司法抗爭」。這不但已經構成藐視法庭罪,更是公然以政治衝擊司法干預法庭判案,嚴重損害本港法治社會的形象。法治是本港繁榮安定的基石,絕不容任何人以政治衝擊司法,法庭對藐視法庭的言行應依法作出判罰,以維護本港的社會安寧以及法治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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