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條約》簽訂,清政府沒有能力重提琉球,台灣以及附屬諸島(包括釣魚島列嶼)、澎湖列島、琉球就被日本奪走了。但是,1941年中國政府對日宣戰,廢除《馬關條約》。隨後《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做出了戰後處置日本的規定,日本天皇接受了這些規定。依照這些規定,不僅台灣及其附屬諸島(包括釣魚島列嶼)、澎湖列島要回歸中國,歷史上懸而未決的琉球問題也到了可以再議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