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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繼盛)政府於上周公布「資源循環藍圖」,期望透過垃圾徵費、生產者責任制等措施,再配合公眾參與和堆填區、焚化爐等基建設備,期望10年內將都市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減少40%。有環保團體關注藍圖著重垃圾徵費,若徵費未能實施,本港或需多於一個焚化爐處理廢物。有區議員期望政府提供誘因,鼓勵中小企和市民減廢。
香港電台節目《城市論壇》昨日討論「資源循環藍圖」未來的實行情況。世界綠色組織政策倡議經理黃俊賢認為,政府今次所訂的減廢目標進取,但擔心政府現時政策只靠垃圾收費,若推動不到收費,或未能做好減廢,屆時政府又可能需要花費大筆開支,建造不只一個焚化爐,對社會的衝擊亦很大。
學者倡掘未分解物料騰空間
浸大生物系教授黃煥忠則稱,藍圖中很多措施只屬自願性質,擔心市民實際上未必落實得到。他認為政府如希望推動減廢,需要制定政策和提供誘因,將來應有法規配合,例如立法推行垃圾分類。他補充,現時外國已開始實行「堆填區採礦」,掘出經多年後仍未分解的物料再作分類和處理,有關堆填區土地可再次用作堆埋垃圾,毋須再找新地方作為堆填區。
而一直反對擴建將軍澳堆填區的西貢區議員方國珊則認為,政府應在遠離民居的外島處理廢物,以免影響市民健康。她形容,今次政府推出的藍圖與10年前的文件相比,僅屬舊酒新瓶,更指政府資源比民間組織強,但政府卻未有主動協調環保工作,以致減廢和源頭分類成效不彰。
方國珊促供誘因助減廢
方國珊又指,現時很多大型屋苑都設有管理費,當中有包括處理垃圾的費用。她關注未來若實行垃圾徵費,會出現雙重徵費的情況。她認為,政府與其用18億元擴建將軍澳堆填區,不如將款項向減廢市民提供獎賞,同時亦可向實行減廢措施的中小企,提供資助和稅務寬減等誘因。黃俊賢則稱,若政府未來透過垃圾袋徵費,可對垃圾袋使用量較少的市民收取較低費用,吸引市民減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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