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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叢書 廣州報道)廣東紀檢監察網29日公布,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陳華一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這已是過去7個月來,第6個「落馬」的局級以上人大高官。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官員大多不是在政府任職期間被查,是退到「二線」後才被「秋後算賬」,使人大淪為反腐「重災區」。廣東省政府參事王則楚在接受本報訪問時認為,要嚴格實行官員離任審計制度,立法補漏。
陳華一違紀被查
廣東省紀委、廣東省監察廳主辦的廣東紀檢監察網通報稱,陳華一(見圖)因涉嫌嚴重違紀被查,但通報沒有透露更多內容,陳華一曾任清遠市清新縣副書記,後調任省政協副秘書長。據本報記者初步統計,這是自去年11月以來,廣東省、市、地方(區)人大被拉下馬的第6個高官。
在5月12日,佛山市高明區人大副主任陸幟然因被舉報「住超4畝別墅、身家過億」等,經查確定其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被「雙開」(開除黨籍、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而在4月,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前局長、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珠江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今年1月,深圳和東莞先後爆出人大官員被查:5日,深圳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原南山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韓江立案偵查,並執行逮捕;6日,廣東省紀委稱,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歐林高因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記者發現,這些接連「落馬」的官員在過去任地方主官、政府要職時就已暗藏了經濟、瀆職等問題,但卻是在他們離開上任人大後才被徹底清算。
離任審計須從嚴
對此,廣東省政府參事王則楚認為,儘管官員離任審計已被討論了多年,儘管從上到下審計的力度也在不斷加大,但對官員的離任審計還是存在薄弱環節,尤其對廳局級以上高官的離任審計難以真正落到實處。因此,審計部門要立法補漏,不僅必須程序性地對官員進行離任審計,更要對那些「急流勇退」的官員進行嚴格而徹底的審計,絕不能流於形式,以杜絕「舊官一走了之,新官不理舊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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