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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審計署10日公佈了內地36個地方政府2011年以來的政府性債務情況。公告顯示,截至2012年底,36個地方政府債務餘額達3.85萬億元人民幣(下同),比2010年增長12.94%,相當廣東2012年GDP(5.7萬億元)逾六成。
繼2011年公佈內地地方政府性債務「普查」情況後,審計署於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又對36個地方政府本級2011年以來政府性債務情況進行了「抽查」。審計發現,兩年來上述地方政府債務餘額增長了12.94%。
審計署財政審計司負責人表示,這次審計旨在摸清地方政府性債務增長變化情況,揭示債務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風險隱患。
審計的範圍包括,15個省、3個直轄市本級及其所屬的15個省會城市本級、3個市轄區,涉及903個政府部門和機構、223個融資平台公司、1,249個經費補助事業單位、83個公用事業單位、273個其他單位、22,240個項目,共75,559筆債務。
兩年增長12.94%
審計發現,截至2012年底,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餘額38,475.81億元,比2010年增長12.94%。從債務形成年度看,2010年及以前年度舉借20,748.79億元,佔53.93%;2011年舉借6,307.40億元,佔16.39%;2012年舉借11,419.62億元,佔29.68%。
從債務舉借主體看,融資平台公司、地方政府部門和機構仍是主要的舉借主體。從債務資金來源看,銀行貸款和發行債券仍是債務資金的主要來源。從債務資金投向看,用於交通運輸、保障性住房、土地收儲和市政建設的債務支出增長較大。 ■圖表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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