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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立法會一小組委員會昨日討論現有招牌監管問題。與會的多個關注團體建議,部分體積較小但不存安全風險的違例招牌,應獲豁免受管;同時,質疑監管人員只以目測判斷招牌是否安全,在判斷或出現困難,及現有制度繼續容許違例招牌存在,是特赦及姑息。發展局表示,要全部清拆全港目前約12萬個違例招牌並不可行,但認為引入監管制度較務實,否認當中存在「特赦」。
業界質疑目測難判安全
立法會建築物修訂規例小組委員會昨日在一會議上,討論現有招牌監管問題。港府提交文件建議,在擬議的招牌監管制度下,所有已檢核的招牌須定期接受安全檢查,同時在被檢核後的5年內,應遞交新的檢核申請或把其招牌拆除。
會議中有多個關注團體建議,針對部分體積較小,但不存安全風險的違例招牌,可獲當局豁免受管。會上亦有業界質疑,現行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已經推行逾2年了,然而,業界至今仍未清楚,監管人員只單憑肉眼目測,來判斷招牌是否安全,在判斷上會否出現困難。
同時,業界亦質疑有關的監管制度繼續容許違例招牌存在,是「特赦及姑息」。有團體則希望,當局可就招牌大小、光度等問題,列清楚監管範圍。
發展局副秘書長鄭偉源表示,全港目前有約12萬個違例招牌,而且部分招牌具有商業及經濟價值,要全部清拆並不可行。但他認為,引入監管制度較務實,當中亦不存在「特赦」。至於屋宇署雖強調,監管人員檢測招牌安全不會以目視方式,但承諾日後會有守則供業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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