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袁巧 重慶報道)為加強政府公共服務能力,規範公務員行為,重慶擬制定《公務員職業道德「十不准」》,從「政治素質、廉政建設、工作態度和方式、行為規範」4個領域10個方面對公務員踐行職業道德進行約束和規範。
新規規定,屬於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公務員一律不准以「不知道」、「不清楚」、「不歸我管」、「我還有事」等理由推脫責任或敷衍群眾。此外,重慶還啟動「首問問責制」,即第一位接受詢問的公務員,無論是否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都要給公眾一個滿意的答覆:職責內要按規定時限,及時予以辦結;職責範圍外,要熱情接待,並引導辦事人員到相應部門。
重慶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將對嚴重違反公務員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給予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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