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前美國中情局僱員斯諾登事件,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於檢控周開幕後回應指,若有任何國家想提出移交的要求,都要根據香港的相關法例,特別是香港法律第五百零三章。若事件啟動有關機制,將與其他任何移交要求的處理方式一樣,「特區政府不會容許任何不符合香港法律或不公平的處理」。
袁國強指出,明白香港社會和傳媒對此事件非常關心,「在這件事或其他移交申請,特區政府都是用一貫的合法、公平方法去處理」。當被追問美國是否已經提出移交斯諾登的要求時,他則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