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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入境處瓦解一個假結婚集團,集團31歲女主腦昨於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欺詐入境事務處罪成,判監4年;同案另一名32歲骨幹成員將於7月4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檢兩地居民記錄涉款100萬
入境處發言人昨日表示,該處於2008年發現一個活躍的假結婚犯罪集團,安排港人與內地居民假結婚。在鎖定一名集團主腦及一名骨幹成員後展開深入調查,結果在主腦住所發現大量與假結婚有關文件,共涉及超過20名港人與內地居民假結婚的詳細記錄,涉及金額約100萬元。
行動中入境處拘捕一名集團主腦及一名骨幹成員,另有15名港人因涉串謀欺詐入境事務處,及協助、教唆他人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而被定罪。至於涉案的內地居民,入境處已將有關情況通報內地執法機關。入境處由2006年至今破獲1,400宗兩地假結婚個案。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15萬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如干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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