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樓之說不可信,全屬謊話
•2人根本是擁有表面租住的單位業權,是有意圖地詐騙港府租津,為自己的物業供樓
•買賣物業是重要投資決定,豈能在沒有業權保障下換樓出售
•由一開始蓄意隱瞞業主身份,以妻子出面訂立租約
•2人稱純粹買樓花時巧遇是絕不可信
•案件不會理會任何政治因素
資料來源:法庭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