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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橋保稅區納入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範圍內。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沈夢珊 上海報道)據不便透露姓名的金融局高層人士透露,在上報的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方案草案中有不少新政策,包括對園區內從事境外股權投資的企業、以及離岸業務(包括離岸貿易、離岸航運等)為主的企業,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內地現行的法定企業所得稅為25%,而香港目前的利得稅為16.5%)等,以及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
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
其中在稅收優惠的新舉措包括:對從事境外股權投資的各類合夥型投資基金的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其從投資的基金取得收入,按照股息紅利所得,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對註冊在試驗區內的企業或個人股東,因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等資產重組行為而產生的資產評估增值部分,可分期(或遞延)繳納所得稅;以及對區內註冊的國內租賃公司或租賃公司設立的項目子公司,從境外購買並租賃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的飛機,按4%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本月中旬,以美國為主導的TPP新一輪談判將在馬來西亞舉行。據上海金融界人士指出,方案將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這將有效為中國可能啟動加入TPP談判的背景下提供有力的條件。其核心是,外企在投資建立之前,其投資運營的待遇將被放寬,並在國家監管和稅收待遇等方面給予法律和實質上的同等待遇。
允許內地各類資本進入
據本報了解,在上海提交的自貿區方案草案中,明確指出自貿區內各類資本可享受平等待遇,並取消對國內外投資不必要的限制。對允許外資進入的行業和領域,同樣允許國內各類資本進入;對外資管理改革中行程的優化流程,同樣適用於國內投資管理;外資企業享受的相應便利服務,國內企業亦可同等享受。
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龔柏華提出,上海過去三十年的經濟發展離不開外資的參與,上海今後至少三十年的發展仍然離不開外資的推動。讓外資有更多的投資領域,有助於繼續吸引外資。「規則的透明公平」比「稅收優惠」更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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