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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一對準備結婚的新人到婚紗攝影店拍攝婚紗照,只因店內的一個化妝師說「女孩怎麼不是原來那個」,準新娘聽見後,隨即跑回家再也沒有勸回來,準新郎一怒之下,將婚紗攝影店店主告上法庭。近日,經法官調解,影樓退還準新郎服裝使用費和化妝費2300元。
說者無心 聽者有意
2月2日,何良和其未婚妻到婚紗攝影店拍攝婚紗照,當日交服裝使用費和化妝費2300元,何良和其未婚妻換好服裝後開始化妝。化妝後,店內的一個化妝師私下指著何良的未婚妻對別人說:「這個女孩怎麼換了,不是原來那個了。」沒料想,這話讓敏感的何良未婚妻聽了,她也沒找對方或者何良問清楚,就認為何良是「花心蘿蔔」,自己被耍了,當即脫掉婚紗哭哭啼啼地回了家,婚紗照也就沒拍成。化妝師並不了解何良和未婚妻什麼情況,只是無心地隨口一說。為挽回姑娘的心,何良多次上門解釋,但都未能如願,兩人最後分了手。
何良一怒之下告上法庭,要求婚紗攝影店店主退還原告服裝使用費和化妝費2300元,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2000元。該案經法官調解,影樓同意退還準新郎服裝使用費和化妝費2300元,何良不做進一步追究。 ■《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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