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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流傳的少女求救短片,惹來市民一場虛驚。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網上日前流傳一段妙齡女哭叫求救的短片,有市民擔心該女子有生命危險,報警求助,但警方經調查後卻發現,該段「嚇親人」的短片只是電影《生前必做七件事》的宣傳片段,雖片段能成功惹來誤會關注,達到宣傳效果,惟有網民批評這種「博同情」式的宣傳手法不值得鼓勵,有律師更指手法可能已觸犯法律。
這條短片名為「執到部咁魈Phone5,我仲應唔應該放?」全長1分40秒,內容為一名男子聲稱拾獲一部手機,電話內有一段女子呼救的短片。短片中,一名年輕女子躺地上,哭訴身邊朋友均已死亡,又稱:「對唔住呀媽咪,唔知以後可唔可以再見到你呀。」
博同情遭圍插 恐「狼來了」
短片在網上瘋傳,並引起極大關注,其中1名27歲鄧姓網民擔心女事主安危,昨天凌晨報警。警方展開調查,昨晨請來片中演員到紅磡警署助查,證實「求救」的女子是23歲模特兒許芯悅,該短片也只是電影宣傳片段。許助查6小時後,才在同劇一名男演員陪同下離開。警方指,事件列作求警調查,經初步了解,事件不涉及刑事成份。但據悉,警方曾要求製作人員交出戲服、和拿取導演的手提電腦協助調查。不少網民則在獲知「真相」後,指責該電影的宣傳手法利用了市民的同情心,而後果可能很嚴重,一旦引發「狼來了」效應,假如真有罪案發生,可能就無人報警了。對於宣傳片引起不安,許芯悅指短片上載互聯網,是導演的決定,但她仍就事件向朋友及網民鞠躬道歉。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今次事件或已觸犯「浪費警力」及「不誠實使用電腦」兩罪,因片段過程中並無標上廣告、宣傳等字眼,令人以為是真片;加上片段發放後,不單令人有所損失,例如警方及報案人的時間,及令發布者有所得益,例如收到宣傳之效,故他建議警方,應向律政司尋求指示,不應草草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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