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二戰戰敗投降後,按盟軍要求廢除原有憲法,以駐日盟軍最高司令麥克阿瑟的草案為基礎,制定新《日本憲法》。當中第9條列明,日本永遠放棄發動戰爭的權利,不保有海陸空軍或其他戰爭力量,以及不承認宣戰權,故又被稱為和平憲法。日本保守派勢力一直主張修憲,爭取「國家正常化」。
專家指,和平憲法是對日本軍國主義的規限,是亞洲持久和平的基石之一,故日本任何修憲意圖必然觸及亞洲鄰國敏感神經,絕非安倍所稱「日本自己的事」。有評論指,日本抗拒深刻反省戰爭罪行,安倍上台後更變本加厲,否認侵略史實,甚至穿迷彩服登上戰車,警告日本一意孤行修憲,可能成為觸發新一輪東亞危機的導火線,值得各國警戒。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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