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台灣《聯合報》及《中時電子報》報道,基隆市長張通榮去年9月涉嫌關說(意即代人說好話)酒駕、拍桌咆哮要求警員放人,基隆地方法院前日判決。張利用職權教唆公務員縱放人犯,判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五年,並罰繳200萬元新台幣及勞動服務200小時,包括環境清掃、公益團體服務、老人送餐等。全案還可上訴,卻也創下縣市首長關說酒駕案遭一審判決有罪且服勞動服務的司法首例。
張通榮表示對判決「十分遺憾」,並說當天並非為了私利而前往,僅是為避免發生警民爭議而「關心」,為了捍衛自身清白,將與律師研議後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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