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昨天發布今年上半年的消費者投訴總結,6個月間共收到13,691宗投訴,當中貨品類的投訴共6,323宗升20%,主要是由於有關網上購物的投訴大升111%所致。事實上,網購現時已成為市民購物的主要渠道之一,然而本港缺乏針對網購的法例和認證機制,監管制度遠遠跟不上網購的發展,令消費者容易墮入消費陷阱。為免不良網購供應商有可乘之機,當局應研究建立網購認證制度,並擴大《商品說明條例》適用範圍至網購供應商,確保監管條文及機制與時並進,雙管齊下,保障消費者權益。
近年網購發展方興未艾,提供各種商品供世界各地消費者網上選購,涵蓋食品、電器、書本等生活用品和消閒物,市民足不出戶便可享受購物樂趣。不過,本港未有相關規管網購的法例,市民的權益難獲保障。消委會涉及貨品的投訴自2005年以來顯著上升,與網購投訴大增有直接關係。隨著網購成為主流消費模式,本港針對網購的法例如果繼續落後,將來有關的爭議勢將不斷增加。
雖然網購能讓消費者方便購得商品,但不少網購供應商遠在海外,亦沒有實體店舖和固定註冊地址,這讓不良網購供應商有機可乘,在網上誇大商品性能、配送商品不及時、售後服務不到位或寄出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市民將難以跨境追究。為保障網購消費者權益,內地早已引入《電子商務信用認證規則》,防止出現網上團購騙案和其他網購欺詐行為,但本港既缺乏相關法例保障,亦無建立相應網購認證制度,出現監管上的真空。
針對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等不良營商手法的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已於本月19日生效,實施後不足兩星期,消委會截至28日已接獲14宗投訴及97宗查詢,反映有關條例能有效針對長久以來的誤導性銷售手法。現時網購供應商在網絡上自由宣傳,當局應針對網購商品說明缺乏規管的問題,研究將《商品說明條例》的適用性,擴大至網購等消費渠道,避免網購供應商虛假宣傳。政府亦須建立網購認證制度,登記賣家真實資料,提供網上交易認證電子證書,以便消費者必要時追究責任。此外,政府應加強教育市民,進行網購時提高警覺,提防受騙,消費者亦應光顧有商譽的網站,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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