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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 內地首例縱向壟斷案昨日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強生(上海)醫療器材公司、強生(中國)醫療器材公司(簡稱「強生公司」)被判賠償經銷商北京銳邦湧和科貿公司經濟損失53萬元人民幣。至此,這起備受關注的壟斷案在歷經兩級法院長達3年時間的審理之後,終於塵埃落定。在中國《反壟斷法》頒布五周年之際,此案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起原告勝訴的生效判決。
據悉,上訴人銳邦公司是被上訴人強生公司的經銷商,與其有著長達15年的經銷合作關係。2008年1月,強生公司與銳邦公司簽訂《2008年經銷合同》及附件,約定銳邦公司在強生公司指定的相關區域銷售愛惜康縫線部門的產品,在此期間,銳邦公司不得以低於強生公司規定的價格銷售產品。當年3月,銳邦公司在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舉行的強生醫用縫線銷售招標中以最低報價中標。此後銳邦遭受兩被告處罰,先是被取消部分經銷權,繼而被停止供貨。2010年,銳邦公司以強生公司違反中國《反壟斷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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