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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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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四味:教協為何不准警察對粗口辱警事件表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8-06]     我要評論

徐庶

 教協不僅對講粗口的林慧思極力支持和保護,宣稱「事情到此為止」,而且昨日更開始對正退休前休假的警司劉達強秋後算賬,教協葉建源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劉達強出席群眾集會,有違警察政治中立的形象,令人質疑警方有既定立場及擔心警方執法時是否公平,已就事件致函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希望對方深入了解事件云云。

 教協的做法,其實就是想隻手遮天,要禁止公務員工會、警察工會、退休的警員,今後再評論講粗口辱罵警員事件,只許教協會員林慧思用粗言穢語辱罵正在執行公務的警察,卻不許執法者就維護法律和執法者尊嚴發表評論,扣上了「不得參加政治集會」、「不得發表政治言論」的大帽子。好像教協什麼都可以評論,但警隊對於違法行為,卻只能變成啞巴。這顯示了什麼?顯示了教協蠻不講理,作賊心虛,限制言論自由,獨裁和霸道的作風。

 警察正在執法,林慧思一方面干擾和阻撓執法,一方面在公眾面前使用粗言穢語,侮辱執法者,這是對香港核心價值的侮辱,對法律的侮辱,對警隊尊嚴的侮辱,如果任由這種歪風邪氣發展下去,違紀者可糾眾侮警,香港的社會秩序將會大亂,香港的穩定和繁榮將會受到衝擊,最後受害的是七百萬市民。

 任何一個社會,公權力最為重要,執法者代表七百萬市民執行法律。不少國家或地區都制定了禁止侮辱警察的法律,違反者就會受到判罰。香港也有類似法律。為什麼要立法?就是保證法律能夠百分之百順利執行,保證警察擁有尊嚴和權威執行法律,除暴安良。

 為人師表,當然要身教重於言教,教育學生尊重法治,遵守紀律,對人有禮。現在林慧思帶頭起哄,用粗口侮辱警察,阻撓執行公務。不少社會人士都發表了評論,指出當時受侮辱的警長對於粗口侮辱,實在太容忍了,按照法律,可以當場拘捕林慧思,事後也可進行起訴。在這樣群情洶湧的情況下,林慧思在電台上假惺惺表示了一句「致歉」,暫避風頭,但是口不對心,隨後得到教協和某些激進團體的支持,立即發表題為「風雨中同路」給小孩子的文章,趾高氣揚的說:「網上瘋傳的消息,可能你們一時之間也不知道如何分析事件對錯,也難辨當中的真與假」,「我不會害怕!」這哪裡是悔過的心態?

 在挑戰法治的逆流前,公務員工會、警察工會、退休的警務人員,都有權向公眾講清楚香港的法律是什麼,為什麼不能用粗口侮辱警務人員,為什麼不應該使用歪理支持侮辱警察的行為,重申警務人員將會堅定地執行法律。怎麼教協能夠偷樑換柱,轉換概念,栽贓嫁禍,說執法人員「不中立」,「不能談論政治」?這些為人師表者,是怎樣對待法治的呢?他們這種態度,怎麼能教育出有完整人格、遵法守紀的學生?

 正作退休前休假的警司劉達強出席的是「支持警隊嚴正執法,粗鄙文化遠離校園」集會,是一個涉及警隊執法,粗口侮辱警員問題的集會,劉達強的發言,也圍繞著法制教育。為什麼教協卻以中立為由,不允許他發言?劉達強已經交出了委任證,不可能再執法,他的身份是一個退休警察,他要談論法制問題,維護警察尊嚴,完全是無可非議的。在理屈詞窮的時候,反對派剝奪了劉達強人權和言論自由,還使出一記絕招,叫做「金蟬脫殼」,立即轉變話題,轉移爭論焦點,拉扯到另外一個新的方向,掩蓋其窘困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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