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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素娟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一詞源於英國,目前並無統一定義。一般而言,社企是一盤生意,但與一般其他私有企業不同的是,它不只是為了股東或企業的擁有者謀取最大利潤而運作,而是希望達致某種社會目的,如為弱勢社群提供就業及培訓等,並利用本身賺取的利潤資助其轄下的社會服務。新生精神康復會社會企業總經理黃素娟指出,該會評估一間社企的去留有一套機制,會平衡各指標,例如能否承受得到蝕錢的數額,及是否可以提供很多培訓機會等。
助弱勢社群融入社區
黃素娟指出,該會的主要服務對象為精神病康復者,當初成立社企的目標,亦是希望為他們找到出路,「讓精神病康復者走入社區,可以有機會與顧客溝通及接觸,是一個很好的教育平台;部分人更因而找到其他工作機會,進一步融入社區」。
她表示,該會會定期為社企作評估,按各項指標評分,再決定未來的目標:「指標基本上分財務及社會價值兩大項,後者會考慮該社企的殘疾人士工作情況、能提供到的培訓名額,及是否有助機構建立社企品牌等。」她舉例指,若有社企社會價值低、對培訓人才沒有多大幫助,卻有不俗的盈利,便可以支持其他社企的開支,有保留的價值,「如果無盈利又無培訓機會,會好快處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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