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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印傭Kartika Puspitasari。
僱主夫婦涉以變態招數虐待印傭案昨續審,辯方提出10點反駁,稱印傭事主剪短頭髮只因她頭上生蝨、事主又試過頭撞牆和自殘等等,印傭全部否認。庭上昨播出印傭逃走時片段,可見她背著藍色背包及狀甚輕鬆離開,與她早前表示兩手空空逃走的講法有出入。印傭承認講錯,稱已忘記當天細節,但否認講大話。印傭又被爆出去年曾入稟追討欠薪及其他款項共11萬餘元。
案中印傭Kartika Puspitasari(30歲)昨續接受辯方盤問,庭上並播出4段被告戴志偉(42歲)及區玉珊(41歲)現今住址、即大埔泰亨花園大門口的閉路電視片段,其中3段影片均拍到事主與女被告、其幼女及母親外出,可見女被告曾幫事主拿摺檯和雜物。辯方質疑事主其實有機會離開,她承認但最終都沒有逃走。
播片揭印傭說法有疑點
另一片段顯示事主逃走當天背著背包離開,辯方指事主其實當時有拿化妝品及私人物品,並反駁她說被告扔掉她全部個人物品的說法,指藍色背包及她所穿的衣服全屬她自己;事主全部否認,稱當時太肚餓,又不敢拿被告家中雪櫃食物,因此背包內只裝著從垃圾桶撿出來的蛋糕及飲品。
女傭被爆曾入稟追欠薪11萬
事主被揭於去年12月入稟勞資審裁署控告女被告,追討欠薪及其他雜項費用共11.7萬元,當中8萬多元屬拖欠的薪金。被告只同意支付事主於合約完結後乘飛機回印尼的機票、食宿費及有薪假期的薪金,總數共4,400多元,因此審裁署曾於今年3月下令女被告需支付此筆款項。事主堅稱已被欠薪2年,坦言期望可透過今次刑事檢控定罪追回薪金,寄錢回鄉養家,又聲稱逃走後已聯絡家人,得悉家人因她「失蹤」而向印尼警方求助。
剪髮因生蝨 無恐嚇禁錮
辯方昨於庭上提出多點案情反駁事主前兩天的證供,直斥她「講大話」,指出2名被告均沒襲擊、綑綁、恐嚇及禁錮事主等等,所有言論均是誣陷,事主全部否認。主控透露將於今天增加控罪,並會修改其他控罪的日期及人物。審訊今續,控方將傳召一名醫生為事主傷勢及身體狀況作證。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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