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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殷江宏、何冉 濟南報道) 時隔開審整整一個月,山東濟南中院將對薄熙來案作一審宣判。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下午發佈公告(見圖)稱,將於22日(周日)上午10時在該院第五審判庭就原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公開宣判。
濟南中院自上月22日起連續5天公開審理薄熙來案,至26日結束。庭審期間,濟南中院通過其官方微博及時發佈了庭審記錄,並每半天召開一次通報會,其開放程度創中國司法審判之先河。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薄熙來單獨受賄和共同受賄共計折合約2,179萬元人民幣,數額特別巨大;共同貪污公款人民幣500萬元,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應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並罰。
翻供不認罪 或從嚴懲處
在庭審期間,薄熙來當庭翻供,否認涉及三項罪名,只承認自己在原重慶副市長王立軍叛逃一事上犯錯,負有責任。公訴人則稱,薄熙來在檢察機關偵查和審查起訴期間,都曾對某些犯罪事實做過供述,寫過自書材料和親筆供詞。但是,在幾天的庭審中,薄熙來不僅對有大量確鑿證據證明的犯罪事實予以矢口否認,而且連庭前親自書寫的材料和親筆供詞也予以推翻;對濫用職權罪,被告人薄熙來僅承認自己有錯誤、負有責任,但同樣不承認犯罪。這足以說明其拒不認罪的態度,提請法庭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和國家法律依法從嚴懲處。
今年64歲的薄熙來曾任大連市市長、市委書記,遼寧省委副書記、省長、商務部部長、十七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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