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震驚全國的南京江寧餓死女童案昨日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兩名女童的母親樂燕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6月21日上午,南京市江寧區泉水新村兩名女童被發現在家中死亡,其中一名1歲,另一名為2歲,當時,女童母親樂燕失蹤,父親李某因容留吸毒者正在服刑。
經查明事實,法院認為:被告人樂燕身為被害人的生母,對被害人負有法定的撫養義務。樂燕明知兩年幼的被害人無人撫養照料,其不盡撫養義務必將會導致兩被害人因缺少食物和飲水而死亡,但卻仍然將兩被害人置於封閉房間內,僅留少量食物和飲水,離家長達一個多月,不回家撫養照料兩被害人,在外沉溺於吸食毒品、打遊戲機和上網,從而導致兩被害人因無人照料飢渴而死。
據了解,被告人樂燕係非婚生子女,自幼由其祖父母撫養,十六歲左右離家獨自生活。有多年吸毒史,曾因吸毒被行政處罰。樂燕昨日在庭上說:「本來想給兩個孩子別的孩子沒有的愛,但是想不到最後的結果是這樣,將會用一輩子來贖罪。」
被告律師曹俊則表示:「這是一個被遺棄的人遺棄了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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