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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昨日給被告人韓磊戴上手銬。中新社
——辯護律師建議上訴 韓磊已備300萬作賠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田一涵 北京報道)備受關注的北京大興摔死女童案於昨日(25日)上午宣判,被告人韓磊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律師建議韓磊上訴。韓磊的一位朋友向媒體表示,已準備近300萬賠償費用,但目前受害人家屬不願意達成民事和解。而另一被告人李明因窩藏罪,獲判五年有期徒刑。
昨日(25日)上午10時許,北京大興摔死女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針對韓磊及其辯護人此前提出的韓磊屬於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被告人韓磊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因不能正確處理和他人的糾紛遷怒於無辜的幼兒,採取極端手段,將女童抓起舉過頭頂並猛摔在地,導致當場露骨崩裂,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在主觀上具有洩憤報復的殺人故意。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幼兒死亡後果發生,仍然有意為之,且動作力度之大、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韓磊的行為完全符合故意殺人罪的犯罪構成。所以對韓磊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法院不予採納。
與前罪判刑並罰
北京法院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法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韓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其前罪尚未執行完畢的剝奪政治權利七年零十天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犯窩藏罪判處被告人李明有期徒刑二年,與其前罪尚未執行完畢的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零六天,剝奪政治權利七年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七年。
據內地媒體報道,法庭宣判後,韓磊律師成准強表示,將建議韓磊上訴。韓磊一位朋友則表示,韓磊家屬已準備近300萬元賠償被害人家屬,但對方撤回了民事索賠,不願意達成民事和解。
7月23日晚,在北京大興一公交車站附近,因停車糾紛,被告人韓磊將一名嬰兒舉過頭頂,摔在地上,最終造成女童死亡。事發後,另一被告人李明將韓磊帶離犯罪現場。
9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韓磊當庭表示,自己當時錯認童車是購物車,認為摔的是購物車中的東西,無心傷害女童。但在最終陳述時,他表示認罪,並欣然接受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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