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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接納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建議,在2013/2014年度上調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3.15%,並會追溯至2013年4月1日起生效。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指出,司法人員薪常會制訂有關2013/2014年度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調整建議時,已考慮及平衡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2008年5月通過的一籃子因素,包括法官與私人執業律師在職責、工作條件和工作量方面的比較;司法機構招聘和挽留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情況;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和退休福利等,及司法獨立的原則和司法機構的立場。
就是次薪酬調整建議,政府將會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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