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民航處昨日批准航空公司航空客運燃油附加費,收費有效期為10月1日至31日。新獲批准徵收的附加費水平,短途航班最高為229元,長途航班最高為935元,加幅分別為6%及4%,有關附加費以發出機票日期為準。各航空公司所獲准徵收的燃油附加費水平已詳列在民航處網頁(www.cad.gov.hk/chinese/fuel_surcharge.htm)。
民航處每月審批航空公司的客運燃油附加費。上月獲批准徵收的附加費水平,短途航班最高為217元,長途航班最高為8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