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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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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應推動分類回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9-26]     我要評論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昨日就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展開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提出每戶每月繳付30元至74元供公眾討論,同時提出3種模式實行家居廢物按量徵費。垃圾徵費有助紓緩本港堆填區飽和問題,然而,市民缺乏有效渠道把垃圾分類減少廢物,制約了減廢計劃的成效。政府應藉垃圾徵費的契機,借鑑外國經驗,推動本港的垃圾分類計劃和回收行業,加強徵費計費配套,減少固體廢物之餘,亦可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本港過去30年的都市固體廢物總量增加近80%,3個垃圾堆填區將近飽和,本港亦未有焚化爐設施,處理垃圾問題刻不容緩。政府早於2005年起討論廢物處理問題,並曾訂下資源循環藍圖,計劃未來10年減少固體廢物四成,早年研究推動源頭減廢計劃,今次推出3種垃圾徵費模式,期望於2016年實施,有助本港減少固體廢物。然而,雖然計劃屬強制執行,但是市民缺乏垃圾分類渠道減少廢物,減廢習慣難以養成,廢物亦欠缺回收系統循環再造,最終仍會投放堆填區,制約了垃圾徵費計劃的成效。

事實上,玻璃瓶、報紙、木料、紙盒、膠瓶和鋁罐等家居生活垃圾均是可循環再用的回收物料,外地早已推動各種廢物分類計劃。日本的垃圾分類標準嚴格細緻,回收桶細分成十多種,新加坡亦研究推行源頭分類和設立回收中心,內地亦逐步發展廢物回收業。相比起台灣、韓國和日本等地,本港有關垃圾處理和環保教育等配套方面尚未成熟,不少市民連垃圾分類仍未熟悉。 

垃圾徵費的目的在於改變市民生活習慣,盡量減少製造廢物。垃圾分類可進一步提供誘因讓市民透過回收分類,減少徵費,可回收的成分愈多,垃圾便愈少。政府落實垃圾徵費計劃前,應做好垃圾分類的前期配套工作,吸引市民節省垃圾費,垃圾徵費一旦實施,可與徵費雙管齊下。

長遠而言,政府應參考外國經驗,推行強制性垃圾分類及回收之餘,跟上先進城市處理廢物的方法,推出扶助回收業的措施,加大力度發展回收再造產業,資助回收再造業發展,為減廢回收建立可持續發展的基礎。這可將垃圾轉化為可循環再用的資源,紓緩堆填區爆滿壓力,為本港開拓新興的環保產業,徹底解決本港廢物問題,也可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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