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一對從事電子零件生意夫婦,涉串同親戚擁有的5間供應商,利用虛假發票誘使8間銀行及金融機構共批出2.87億元的貸款,再私下將巨額貸款轉回電子零件公司的戶口。夫婦和另外6名人士否認5項欺詐罪及22項洗黑錢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8被告否認洗黑錢
8被告為洪清權、林美雅、蔡榆德、蔡遠志、洪清雲、劉志純、洪清培及洪玉婷(年齡由33歲至46歲),其中蔡遠志和洪清雲是夫婦,洪清權、洪清雲和洪清培是兄妹,本為被告的陳子賢也是供應商老闆,其後轉為控方證人。
控方案情指,首被告洪清權和次被告林美雅經營港聲電子有限公司以及兆基有限公司,向內地廠房供應原材料加工後再運返香港傾銷。
於2007年至2008年,次被告吩咐下屬確認跟涉案供應商有關的虛假訂單,事實上並沒有實質的交易,甚至用剪貼技術製造假單,向銀行出示數百張發票證明有關交易,成功騙取貸款,其中有供應商跟2名被告有親戚關係,2人串同供應商,將銀行批出的貸款轉回公司清洗黑錢,以收取現金及支票作為掩飾,涉款超過2.87億元。案件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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