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警方臥底首次搗破「代客探監」服務,探監公司東主及5名職員被指向懲教人員訛稱與候審囚犯為朋友關係探監,早前被裁定串謀欺詐罪成立,昨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強調,曾考慮以嚴峻手法判處6名被告監禁,以讓懲教署維持《監獄規則》的有效性,防止再有人以不正當手法接觸囚犯。惟考慮案件不涉及三合會因素,探監公司又曾拒絕傳遞妨礙司法公正的口訊,及以非謀取暴利形式運作,故輕判6名被告社會服務令。
「曙光用品公司」於前年成立,向大眾提供「代客探監」服務,至去年因公司虧蝕而結束營業,前後有9人被拘捕,遭控以串謀欺詐罪,除否認控罪昨獲判社會服務令的6人外,有3名受僱探監的主婦早前承認控罪,各被判監2個月。
東主向律師諮詢認為合法
辯方大律師郭憬憲求情指,首被告「曙光用品公司」東主溫皓竣(45歲)開設探監公司前,曾諮詢法律意見確認業務並無違法,至有員工被拘捕,溫再根據口供向律師樓諮詢,依然獲認為合法。
郭又透露,溫曾當過11年輔警,過去曾入獄,深知在囚人士缺乏外界支持,才設立公司作支援,只是法律知識不足而犯法。溫最終獲暫委裁判官戴昭琦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又認為市面上已不再存在探監公司,被告重犯機會低,加上了解各人背景後,判處其餘3名被告關巧用(38歲)、馬倩芬(49歲)和鄧志紅(33歲)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經理級的梁耀長(45歲)及義務探監的潘定基(34歲)分別被判150及100小時社服令。
懲教署審視安排探訪程序
懲教署發言人回應指,署方會審視安排探訪的程序,以加強堵截任何非法探監的企圖。此外,懲教署會與有關檢控部門仔細研究判詞,考慮適當的跟進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