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廣東省國稅局透露,將出台10大措施,旨在防範出口騙稅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改革,優化退稅服務,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幫助出口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廣東省國稅局稱,減少退稅審批層級是10項措施之一。凡年度辦理出口退(免)稅額超百億元的地級以上市,可將生產型出口企業和連續辦理出口退稅業務5年以上、出口退稅信譽記錄良好、上一年度從商貿流通企業購進貨物不超過其應退稅出口貨物總額20%、且出口退稅規模在500萬元以下的外貿企業的出口退稅,委託給縣(區)級國稅局自行審批。
據介紹,廣東2012年出口退(免)稅超百億元的地市共7個,這7個超百億元的地市符合條件的企業有24,162戶,按2012年辦理退稅額計算,減少退稅審批層級涉及的退稅額約佔全省退稅總額的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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