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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學民思潮」成員是次「老屈」保安員「在沒有解釋下將他們逐離場」,其實並非首趟。自成立後,「學民」組織的遊行、示威、集會等,處心積慮地拒絕依法向警務處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並罔顧自身及他人安全衝出馬路,在現場前線警員措手不及的情況下製造混亂,事後就「大條道理」地聲稱警方「濫權」。
拒向警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根據香港特區的《公安條例》,任何超過30人的公眾遊行及超過50人的公眾集會,均須於活動舉行前7天通知警方,以便警方協助合法和安全地進行活動。不過,「學民思潮」成立後,一直拒絕依法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口中聲稱他們會「和平」,實際卻乘警方無法掌握情況下製造混亂,事後再誣蔑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員「濫權」。
曾謊稱知會行政署佔「總部」
去年,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爭議白熱化,「學民」在8月發起所謂「佔領政府總部」,聲稱他們估計只會有少於30人參與,故拒絕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由於任何人要在政府細部的迴旋處集會或遊行,不論人數,都需要事先向行政署申請及獲批,「學民」聲言「已通過中西區警民關係科向行政署協商和申請」,但行政署當時即踢爆,該署根本無收到有關申請,而是次最終超出30人這法定人數,在場警員亦未有清場。
提不合理要求被拒即堵路
去年10月1日,約30名「學民」成員遊行到國慶升旗儀式會場外,再次拒絕依法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示威。警方在博覽道東和會議道交界以鐵馬攔截並高舉警示牌,指他們遊行違反《公安條例》,「學民」即聲稱示威區離升旗禮場地太遠而發難,要求進入會場,其後更在黃之鋒等帶頭下突然衝出馬路,與警方追逐,險象橫生,數名身穿黑衣的「學民」成員就趁現場警員措手不及的情況下混入升旗儀式公眾觀禮區示威。
「學民」於今年5月26日發起所謂紀念「六四」遊行。他們事前舉行記者會,聲稱表達訴求是公民的權利,《公安條例》「不公義」,加上是次遊行會「和平及克制」,故拒絕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遊行當日,「學民」成員走到金鐘道時,突然要求警方封閉馬路讓他們遊行,在警方拒絕後,「學民」成員衝出馬路,以臥倒及坐下的方式佔據這條主要幹道,在與警方對峙約1小時後始願重返行人路。
鬧市擺設街站涉非法籌款
今年6月,「學民」宣布會在「六四」晚會後在維園舉行研討會,並聲稱《公安條例》中集會的定義「不包括討論學術、教育議題」,再次拒絕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6月4日當日,「學民」在通往維園的「必經之路」記利佐治街擺設街站籌款,涉嫌非法籌款,在被警方警告此舉可能涉及非法集會、成員可能被檢控時就指罵警員無理,其他反對派團體也趕至「聲援」,警方最終沒有任何行動。
6月29日,「學民」再發起由灣仔修頓球場遊行至警察總部的遊行,聲稱要抗議警方在6月4日「打壓」他們,並再次拒絕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7月29日,「學民」趁「國教事件」1周年在政府總部發起「全民共議政改晚會」,並再次拒絕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又聲稱他們曾透過警察公共關係科聯絡負責管理政府總部的行政署,惟行政署「一直沒有回覆」。行政署就踢爆「學民」的謊言,強調該署從沒有收過該組織在政府總部集會的申請及要求。
今年10月1日,約70名「學民思潮」成員在未有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情況下在灣仔遊行。當他們遊行至博覽道東及會議道交界警方封鎖線外,有人以公眾示威區離會場太遠,「看不到旗桿」為由,要求警方容許他們前進至較接近會場位置抗議,更一度衝出馬路。警方警告他們正在進行未經批准的遊行集會,並批評他們衝出馬路,是罔顧個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擾亂公眾秩序,要求他們到指定示威區,但「學民」拒絕。在典禮完成後,「學民」始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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