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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務部」認定監聽非故意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10-12]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台「法務部」昨日公布對「高檢署」特偵組監聽「立法院」小總機事件的調查結果,「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調查小組認定沒有證據證明檢察官故意監聽,且聲請監聽的程序沒有違法。

 陳明堂指出,調查小組查證監聽錄得的21片光盤,證明特偵組監聽的「立法院」小總機並沒有錄得任何通話內容。原因是執行監聽掛線的「立法院」事先不知該電話是虛擬門號的節費電話,因此沒有特殊監錄設定,以致於無法成功執行監錄。

 調查小組認定,特偵組雖有監聽失誤的疏失,但並非故意監聽「立法院」小總機,並建議對「檢察總長」黃世銘、特偵組組長楊榮宗、承辦檢察官鄭深元3人追究行政責任。

料僅追究行政責任

 此前特偵組為偵辦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涉「關說」假釋案,誤將同樣是十位數號碼的「立法院」小總機當作柯建銘助理的私人手機一起監聽,事件被披露後引發軒然大波。

 「法務部」當日公布的監聽事件調查報告還指出,全案肇因於檢察官對節費電話的認知不足,過去也有13件類似錯誤的監聽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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