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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被判刑6年,其辯護律師表示,準備起訴廣東省公安廳。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北京朝陽區法院15日一審判決冀中星構成爆炸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冀中星的辯護律師劉曉原表示:「我們已經準備起訴廣東省公安廳,要求其公開調查結果。」
冀中星案起因於8年前。冀中星在廣東東莞遭人毆打致殘,並隨之開始漫長的維權之路,最終引發首都機場爆炸案。法庭則認為,案發起因不影響對本案爆炸罪的認定。
據悉,冀中星是否上訴尚未確定。不過,作為冀中星的辯護律師,在詳細梳理案件起因之後,劉曉原認為:「如果在冀中星遭遇不公之後,司法系統當中的任何一個環節能夠做出公正的處理,這場爆炸也不會發生。」
首都機場爆炸案發生後,廣東省公安廳曾責成東莞方面對冀中星事件進行徹底調查。但在今年9月12日,廣東省公安廳拒絕了冀中星有關公開調查結果的信息公開申請。劉曉原表示,已經準備起訴廣東省公安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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