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兩岸科技交流合作,蓄積民族振興的創新動能。加快構建兩岸科技交流合作的常態化機制,盡早簽署兩岸科技交流合作協議;將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作為兩岸交流合作的重要著力點,不斷創新合作模式,形成合作機制,增強兩岸企業核心競爭力。
■二是深化兩岸經濟交流合作,夯實民族振興的經濟基礎。開展經濟領域的高層次對話和協調,進一步發揮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內經濟合作委員會的功能;加快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商談進程,提高經濟合作制度化水準;大力推進兩岸產業合作,擴大雙向投資;加強金融合作,進一步相互開放金融市場。
■三是促進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凝聚民族振興的精神力量。面向兩岸基層民眾,更多地舉辦百姓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及早啟動商簽兩岸文化領域的交流合作協議;努力擴大中華文化的國際影響力,為人類文明進步貢獻智慧。
■四是密切兩岸教育交流合作,培育民族振興的人才資源。盡快商簽教育交流合作協議;鼓勵兩岸各類各級學校密切交往;發展國學教育交流,促進兩岸青少年學生共同汲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精粹;積極鼓勵兩岸青少年開展形式多樣的交流活動,不斷為促進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和振興中華增添新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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