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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明日辯論引用特權法調查免費電視發牌事件。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昨日與特首梁振英會面後直接披露港視不獲發牌的原因,即政府認為免費電視發牌的4個準則中,最重要的是財務上持續經營,而港視在這個準則的顧問評分最低,因而總分也是最低的。事實上,港視不獲發牌是政府負責任的決定。以目前免費電視的廣告市場容量來看,維持4個電視台已經很困難,倘增至5個電視台,就極大可能有電視台會倒閉。政府的決定照顧了香港的整體利益。
顧問報告在電視台財政、節目投資、製作能力及節目水平四大準則都有評分,特區政府認為最重要的準則是電視台持續經營,但港視在財政可持續性方面得分最低。連日來,行政會議成員林煥光、鄭耀棠和羅范椒芬等就不約而同指出,顧問報告提到以目前免費電視的廣告市場容量來看,維持4個電視台已經很困難,倘增至5個電視台,就極大可能有電視台會倒閉,故行會按循序漸進的原則,決定先發2個牌,既可讓市場穩定、有秩序地發展,也能提供最充足競爭,增加市民的選擇。從事電視行業接近半世紀的蔡和平也指出,對任何政府來說,如果明知最少一個電視台會失敗告終,仍然發出更多電視牌照,這絕對不是負責任的做法。
隨着大眾轉到網上尋找新娛樂模式,包括可隨時在網上自選收看電視節目,收看電視的人將越來越少,傳統電視觀眾正逐漸流向互聯網。在競爭激烈下,低成本電視台只能夠製作低質素和低品味的節目,這不符合社會的利益。今次政府決定維持4個電視台,是對香港整體利益負責任的決定。
有議員引用特權法調查免費電視發牌事件,是衝擊行政會議的保密制度及集體負責制,瓦解行政主導。行會的保密制度及集體負責制是行會運作的基礎,行會某程度上等同外國的內閣制,內閣會議討論涉及公眾利益的敏感事件,為確保商業秘密及保障成員暢所欲言,必須保密。對香港利益負責的議員必須團結起來,否決引用特權法調查免費電視發牌議案。
反對派準備明日發動包圍立法會,「學民思潮」成員更公然提出「公民拘捕」行動,揚言動議若遭否決,屆時將圍堵立法會,「通緝」投反對票的議員,以恐嚇式的手段左右議員投票。無論是包圍立法會或所謂「公民拘捕行動」,都是違法行為,是在引誘他人犯罪,擾亂公眾的法律概念,後果十分嚴重,應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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