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頤衡
所謂「才子」陶傑前日現身政總集會,上台要求立法會議員支持引用特權法。「才子」講古仔︰「好多年前我聽到一個傳奇,一個『才子』在一間酒店被人影相,影到張相係用廁紙包頭,我一路都想找出這個人。」陶傑希望在立法會內的七十名議員要用「良心」投票,而不是用「狼心」投票,以後就可以堂堂正正由立法會大門出入;否則,以後就要用廁紙包頭,由立法會後門出入云云。
陶傑所言,其實源於有人於2004年發生的一段「瘀事」,在九龍塘「性地」,有人穿梭於時鐘酒店闢室逐腥已是家常便飯,有一次被記者撞破,為了不想廬山真面目曝光,不惜以廁紙纏頭,纏到恍似木乃伊般只露出雙眼,十足一隻廁紙纏頭的蒼蠅速速逃遁。
陶傑企圖以議員投票來化解這段「瘀事」,但議員投票與「才子」時鐘酒店闢室逐腥不可相提並論。投反對票的議員之所以不能堂堂正正由立法會大門出入,是由於反對派發起包圍立法會和「公民拘捕」行動,在立法會大門前「黑道曬馬」,阻止議員自由從立法會大門出入。但「才子」時鐘酒店闢室逐腥,卻沒有受到「公民拘捕」行動干擾,「才子」被記者撞破用廁紙包頭逃遁,乃是做了醜事心虛理虧。兩者豈能混為一談?
2004年發生的一段「瘀事」,時隔近10年才來化解,是否有人認為時間的沉澱可以將「瘀事」變「好事」、將鬼鬼祟祟變堂堂正正?這種「君子報仇十年不遲」的阿Q心理,令人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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