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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浙江義烏小商品加工企業在趕製外貿訂單產品。 新華社
--粵深等四地首批開展試點小額外保內貸業務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人行廣州分行昨日(8日)透露,為推進跨境擔保外匯管理改革,簡化外保內貸業務手續,支持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下發《關於在部分地區試行小額外保內貸業務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批准廣東、浙江、福建及深圳等地區首批試點開展境內企業小額外保內貸業務。
據介紹,小額外保內貸是指在境外機構或個人提供擔保(保證、抵押、質押等)的條件下,境內企業從境內金融機構取得一定金額的本外幣貸款或授信額度。以前,企業辦理外保內貸業務手續較為複雜,且限制條件較多。比如,中資企業辦理外保內貸業務需事前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額度。而外商投資企業雖可直接辦理外保內貸業務,但其外保內貸履約額要納入企業借債規模管理。同時,無論中外資企業,發生外保內貸履約均需辦理外債登記。
單個企業一年內限貸5000萬
人行廣州分行相關人士指,開展該業務試點後,廣東省企業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即可直接辦理小額外保內貸業務。一個日曆年內單家企業小額外保內貸項下貸款簽約總金額不超過等值人民幣5,000萬元。同時,在任一時點,小額外保內貸項下貸款未償本金餘額均不超過該企業上年末淨資產。企業外保內貸項下借用資金應用於企業經營範圍內正常的生產經營開支。
而如果發生境外擔保履約,企業毋需辦理外債登記,也不佔用企業短期外債額度。據介紹,中資企業辦理外保內貸業務若不符合上述條件,仍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佈《外債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外保內貸額度。
此前有報道稱,外管局6月曾下發有關小額外保內貸管理方案諮詢文件,分別下發給了北京、上海、廣東、浙江、福建及深圳相關部門,並要求7月5日前提交意見。業界認為此為相關業務或批准的前奏。不過,今次獲批僅有廣東、浙江、福建及深圳。
港企叫好料增融資便利
人行廣州分行介紹,外匯局廣東省分局曾深度參與小額外保內貸政策的前期調研,並積極爭取該政策在廣東省先行先試。調查顯示,廣東省內企業和銀行均對該政策持歡迎態度,響應熱烈。專家表示,該項試點優惠政策最終落戶廣東將是一大利好。相關業務開展後,將有利於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尤其是有外資和外貿背景的中資企業擴寬融資渠道,解決了企業因境內擔保不足而無法獲得融資的難題。
此外,還將降低外商投資企業因外保內貸履約額超出其可借債規模而面臨處罰的風險。同時,境內銀行可以利用該優惠政策加強國際金融合作,創新信貸產品,開拓業務市場。有港資企業向記者表示,此舉將增加企業融資的渠道。此前,因為在內地沒有抵押不能得到貸款,按現在的政策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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