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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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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來港釋疑解惑 講清原則明確規範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11-20]     我要評論

應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特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兼香港特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明日抵港,就基本法與特區政治體制有關的議題進行交流。在香港政制發展的每一個關鍵時刻,中央都為香港社會釋疑解惑、立牌指路。在特區政府即將正式啟動政改諮詢的前夕,李飛與張榮順訪港交流,不僅再次展現出中央對推動香港落實2017年特首普選的決心和誠意,而且將進一步講清楚普選制度設計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和規範,有利於將政改諮詢納入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法治軌道,避免走彎路。

在即將開展的香港政改諮詢中,一定要處理好特區與中央的關係,中央對普選問題的主導權和決定權必須得到尊重。我國是實行單一制的國家,香港特區是我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而不是一個國家或獨立的政治實體。香港特區享有的權力,是中央根據憲法以基本法的形式授予的,而不是香港本身固有的。香港特區處於國家的完全主權之下,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轄。中央對香港政制發展和普選安排擁有主導權和決定權。

中央一直真心誠意依法推進香港民主發展。中英聯合聲明中並沒有提及普選問題。在香港實行普選,是中國政府首先提出,並在基本法中規定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最終達至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回歸後,中央採取務實舉措,穩步推進香港民主發展,為普選目標的實現作出了不懈努力。2007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了香港普選的時間表。今年以來,中央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再三表明中央在香港落實普選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 

落實香港普選,必須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辦事,而基本法和有關決定都是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制定和作出的。香港政制方案最終亦要獲全國人大常委會認可。中央在香港政制發展中的角色非常清晰。制定行政長官普選辦法,是落實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決定,受到嚴格法律規範,不是一個完全開放的議題。目前香港社會對特首普選眾說紛紜,有人聲稱要符合國際公約,有人提出基本法和人大決定中完全沒有的「公民提名」,等等。李飛與張榮順訪港,相信會就普選制度設計必須遵循的最基本原則和規範,與香港社會各界交流溝通,再次發揮釋疑解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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