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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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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基本法 解決特首普選難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11-23]     我要評論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日分別出席了香港特區政府高級官員座談會和各界人士午餐會,並發表講話。香港的特首普選必須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規定辦事。李飛的講話,全面深入闡述了香港政治體制設計的基本原則和基本法及人大決定有關特首普選的規定,對即將展開的政改諮詢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李飛指出,將來普選時不可能排除符合法定資格的人參選;另一方面,不愛國愛港、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這是行政長官普選時必須解決的主要難題。如果這個主要難題不解決,不是選出一個愛國愛港的行政長官人選,中央政府怎麼任命他擔任行政長官?如果不任命,又會在香港造成什麼樣的震盪?這個難題,實際上鄧小平在1987年早就尖銳提出。他說,「管理香港事務的人應該是愛祖國、愛香港的香港人,普選就一定能選出這樣的人來嗎?」為了回答和解決鄧公之問,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經過反覆討論研究,設計了「提名委員會」來履行確保愛國愛港者擔任特首,將與中央對抗、企圖改變國家基本政治制度的人拒之於特首大門之外的神聖職責。因此,解決特首普選的主要難題,提名委員會承擔�茩咫j和關鍵的使命。

李飛指出,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普選,有一個重要特點,有一個特殊之處。一個重要特點是,特首候選人要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其中的一個重要考慮就是均衡參與,使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在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時都有發言權,克服其他提名方式可能產生的弊端,從而提出能得到各方面認可、接受的行政長官候選人。

一個特殊之處是,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試想,如果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成為行政長官,他怎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怎麼履行執行基本法的職責?「一國兩制」下中央與特區的良好關係必然受到嚴重損害,香港繁榮穩定必將受到嚴重的影響,甚至「一國兩制」實踐都可能發生嚴重挫折。不能允許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這是設計香港行政長官普選方案的一條底線。如果與中央對抗、企圖改變國家基本政治制度的人當選為行政長官人選,中央又不可能任命,勢必造成難以承受的嚴重震盪。因此,守住這條底線,提名委員會的把關作用至關重要。只要香港社會各界人士以基本法規定作為共同基礎,就一定能夠解決特首普選的主要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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