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上水明益護老院的前女護理員聲稱年近9旬、需長期坐輪椅的婆婆因不願扣好安全帶,一怒之下以地拖棍篤婆婆,又強逼婆婆「自摑」等。該名女護理員承認2項襲擊罪,昨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今年9月28日,51歲被告潘秋蘭2度於明益護老院內襲擊89歲事主陳瑞敬,最終因有同事不值其所為,拍片向婆婆女兒告密而揭發事件。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有很多人為其撰寫求情信,相信被告並非很差的人,亦接納今次只是單一事件,故輕判被告做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