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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駛進福建東山縣大澳漁港避風。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傅龍金 福州報道)記者從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獲悉,福建鼓勵民間資本以獨資、控股、參股等形式參與漁港項目建設與經營管理。
福建計劃到2017年,全省新建、改擴建中心漁港7個、一級漁港20個、二級漁港78個、三級漁港129個、避風錨地16個,至2017年基本實現所有漁船就近避風,提高沿海地區防災減災能力。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廳長吳南翔表示,福建有5萬多艘漁船,海洋漁業作為颱風來襲的第一防線,漁港的建設十分重要。同時,他也談到,漁港建設除政府的支持外,離不開民間資本的投入。在福建漁港投資的企業享有漁港公益性設施的使用權和所投資建設的非公益性部分的所有權、經營權;同時,已獲政府無償補助或貼息的民營漁港投資企業,由該企業享有相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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