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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走私及逾期滯留的跨境車,佔全體總數約2%,圖為一貨車混藏306部iPad偷運關被扣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薇 深圳報道)昨日上午,深圳海關宣布,明年起深圳海關將向高風險粵港兩地牌車收取擔保,相關公告將於本月20日發布。根據公告,符合規定情形的企業自2014年1月1日起在辦理跨境車登記年審延期手續時,可選擇多種形式向海關提供擔保,擔保額度將根據車輛的新舊程度折舊核定完稅價格。跨境車日均流動量2.1萬輛。深圳海關行郵監管處劉莉珍處長介紹,目前經深圳公路口岸進出香港的人員所乘坐的公路交通工具主要有兩種:粵港合作運輸公司經營的大中型車、出租小車,即營運跨境車;單位和個人自用的公務車和私家車,即非營運跨境車。上述兩種統稱為跨境車。
深登記3.1萬 日流通2.1萬
據統計,截至2013年10月,在深圳海關登記的粵港兩地牌跨境車約有3.1萬輛,而每日進出深港兩地的車數量高達2.1萬輛。「隨�虒騛狳挺げq的不斷增加,具有駕駛跨境車資格的人群不斷擴大,利用跨境車從事走私違法活動也在增多。同時,一些跨境車因逾期滯留境內而導致國家稅款流失的情況時有發生。」兩類車需收取擔保佔所有車總數2%。
為進一步規範跨境車管理,深圳海關定於本月20日出台《關於跨境車監管有關事項的公告》,該公告規定,海關需對跨境車、跨境客運企業、非營運指標所有人以及駕駛員實行登記管理;規定跨境車進出境應當接受海關監管和檢查,車主對車輛進行轉讓、抵押、質押或者其他處置前,應到海關辦理相關手續;規定港籍車輛進境、內地籍車輛出境後,應當自進出境之日起三個月內復出境或復進境;規定進出境時車輛備用物料和司乘人員個人自用物品的監管措施;同時決定對高風險跨境車收取擔保。
兩類車須擔保 約佔2%
據了解,此前跨境貨車一直以企業為單位為車輛提供擔保。參照跨境貨車的管理經驗,海關決定針對以下2類跨境車輛收取擔保:一類是跨境客運企業、非營運指標所有人、跨境車駕駛員在跨境車登記有效期內(一年),利用該車從事走私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受到行政處罰的;一類是跨境車在其登記有效期內未按規定期限復出境的。該2類車僅佔海關登記的車總數的2%。
毋須現金 多種形式擔保
該公告將於2014年1月1日起實施。但並非當日集中辦理擔保手續,而是自該日起符合規定情形的企業在辦理跨境車登記年審延期手續時,向海關提供有關擔保,擔保形式可以是境內金融機構保函、海關認可的境內非金融機構保函等,毋須以現金形式提供擔保。深圳海關將及時評估有關管理措施的執行情況,並適時進行調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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