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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 鄭治祖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基本法規定,香港特首在普選時,候選人必須由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委會提名,再通過一人一票選出特首人選,但反對派仍不斷宣稱所謂「公民提名」方案「符合」基本法的規定,試圖擾亂視聽。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昨日強調,基本法已清楚規定特首候選人要由提委會提名,而提委會擁有的是實質提名權,反對派不應「孤注一擲」,只提出一個不符合基本法規定的方案,否則政制發展一旦被推倒,香港可能到2047年都不會有普選。
陳弘毅昨日接受網上電台訪問時指出,中央已多次明確地承諾,特區2017年有普選的安排,故香港能否真正落實普選安排,並非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是否願意畀」的問題,而是能否取得三分二立法會議員包括反對派議員支持通過方案。
組提委會須仿選委會
被問及「學民思潮」的建議,即由全港選民組成提名委員會,他直言,由中央官員的公開講話,特區政府公布的政改諮詢文件等,都清楚、詳細地說明了提名委員會擁有實質的提名權,而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可視乎實際情況微調,但必須參照目前選舉委員會由四大界別組成的方式,各界別比例應各佔四分之一。目前,選舉委員會人數為1,200人,不可能一次過就跳到300多萬人。
反對派應有兩手準備
陳弘毅強調,反對派不應「孤注一擲」,只提出一個並不符合基本法的方案,否則中央政府一旦認為有關建議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就不會採納,屆時可能會只剩下由建制派提出的建議,變成唯一的方案。反對派應該作兩手準備,廣納其他意見。
他個人覺得,公民黨議員湯家驊的方案,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一度提出但隨後收回的建議,內容基本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就民主黨提出的「三軌提名」方案,即提委會提名、政黨提名及「公民提名」三軌提名,他則指,民主黨在建議中提到的「確認」字眼,是否包括否決權等涉及很多問題,有需要詳細研究。
提名門檻更值得關注
就反對派聲言設定特首候選人上限等同「篩選」的選舉,陳弘毅直指,大家必須顧及政治現實,很多成熟的西方社會,總統候選人都不會太多,倘像埃及般總統候選人數目多,結果當選者並非是在大多數選民支持下選出來的,最終只會導致政局混亂。根據他個人的理解,「篩選」並非問題的重點,而是提名門檻高低的問題,又相信市民應該會接受最多有5名候選人參選。
陳弘毅又警告,特區政府是次提出的政改諮詢,是按照了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提出的,倘是次政制發展再次原地踏步,待5年後再討論到政制發展的問題時,除非中央政府、特區政府或反對派屆時立場有變,否則不可能會有另一個方案,香港隨時要到2047年才有特首普選,甚至到2047年也沒有普選,而立法會普選將會推得更遲,大家都會「全輸」,沒有一方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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