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社運人士楊匡涉嫌於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參與民間電台非法廣播,被控非法設置電訊設施等5項罪名,昨日法官裁決指,證據顯示楊匡當時有設置一些設施,但無證據顯示這些與非法廣播有關,另亦無證據顯示楊有參與發送、維持廣播,結果他5罪皆脫。但法官強調法庭不允許無牌廣播,脫罪不等於其行為可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