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申訴專員黎年的任期將於明年3月底屆滿,他表示無意續任,有關空缺將會公開招聘,廣告昨日在報章刊登。政府表示尊重他的個人決定,行政長官梁振英感謝黎年在任內的貢獻,認為在他的出色領導下,申訴專員公署在調查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的行政不足方面,繼續扮演獨立、可信及可靠的角色。
周松崗任遴選會主席
申訴專員招聘廣告刊登該職位人選的所需條件,包括(一)是香港永久居民;(二)具有良好教育水平;(三)有最少15年公共行政、專業服務或私營機構的高層管理經驗;(四)具有清晰遠見、卓越誠信、堅守公正及公平原則、優良領導才能和行政技巧,及成熟穩重;(五)有在本港公共機構或社區服務的經驗;及(六)具有出色的語言和溝通技巧,包括良好的中英文書寫能力和能說流利的粵語和英語。
所有申請須於明年1月3日或之前,送交負責是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光輝國際(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中環雪廠街2號聖佐治大廈15樓)。
根據《申訴專員條例》(第397章),申訴專員由行政長官委任。行政長官已就是次的招聘工作委任一個遴選委員會。委員會由周松崗擔任主席,成員包括羅范椒芬、李家祥和行政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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