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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早前以個人身份提出特首普選候選人分「兩階段」提名的建議。他昨日在一公開活動上指出,所有政改方案返議都必須確認及重視提名委員會的實質提名權,這是未來政改討論的關鍵。
陳弘毅早前提出,特首候選人提名可分為兩個階段,首階段為任何符合法定資格者,都可以向提名委員爭取提名,倘獲八分一的提名委員聯合推薦就可以成為參選人,第二階段就由提委會以一人一票的方式投票,最高票數的五人就可以晉身為候選人。
陳弘毅昨日在一公開活動上表示,他仍未正式向特區政府提出他建議的特首普選建議方案,而是否一定要分「兩階段」提名,社會可以再討論,但強調所有建議方案都要確認及重視提名委員會的實質提名權,故民主黨提出的「三軌」建議,及坊間其他建議是否可行,需要視乎有關建議方案中,提名委員會是否有提名的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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