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昨日報道,浙江省食安辦發佈消息指,浙江省食安辦、省公安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四部門於17日聯合發佈《關於開展非法收購、銷售病死甲魚及甲魚骨整治工作的通知》,嚴厲打擊製售病死甲魚犯罪行為。
浙江海寧和平湖等地公安機關近期破獲非法收購病死甲魚骨冒充藥材倒賣案件,幾十噸經加熱熬製、化學腐爛得來的病死甲魚骨流入市場。國家藥典規定,鱉甲等甲魚骨作為中藥材必須現殺取用,病死甲魚骨不僅藥效打折,而且還可能因染有致病菌危害中藥安全。
《通知》要求,要進一步加強對甲魚養殖場(戶)生產監管,加大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投入並保障運行經費,加強甲魚無害化處理排查、整治和執法,嚴防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魚及甲魚骨等流入市場。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表示將按照《通知》規定,加強對食品流通消費市場的監管,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杜絕使用病死甲魚作為食品原料。公安機關將會同漁業、工商、藥監等有關部門,嚴厲打擊製售病死甲魚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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